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市玉龙供水公司及非居民用水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对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0〕4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对象由供水公司公司按规定提供,经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并告知。年用水定额(计划)由市水利和湖泊局根据《湖北省工业与生活用水定额(修订)》标准,结合实施对象年度用水量确定。
各县、市、区可按省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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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对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0〕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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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2月17日
省发改委 省住建厅 省水利厅对于印发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 ? 鄂发改价管[2020]413号.辫诲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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