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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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
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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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2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市全面启动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市源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随州市安迪涂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力美达硅氟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化工园区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转产,下同),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向随州高新区淅河镇化工园区集中布局。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地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在组织开展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实施范围、工作目标、组织方式、职责分工、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进度安排、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内容。工作方案要经过科学周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征求相关公司和承接园区及其所在地政府及管委会意见。(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快搬迁改造项目审批进度,积极协助公司解决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本地各项搬迁改造任务按期全面完成。(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搬迁改造公司运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提升石化化工产业,推进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
(四)加强腾退土地修复。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公司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和引导公司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关闭退出后地块活动信息上报市、省、国家环保部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局)。
(五)强化安全环保监管。督促公司依法开展搬迁改造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叁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对正在实施搬迁改造的公司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含关闭、退出、转产)。搬迁公司扩能升级符合政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资金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搬迁改造公司给予信贷支持。符合政策性搬迁条件的,实施搬迁改造公司在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具体按《公司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执行。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资金支持方案,统筹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随州中支行、市国税局)
(七)保障项目土地供应。国土部门在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要向搬迁改造公司承接地适当倾斜,对搬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各地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理。(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叁、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信委和市安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人行随州中支行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对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负主责。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严格检查验收。(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二)强化协作。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履行牵头责任,负责统筹协调。市直相关单位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各自职责抓紧制定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叁)强化督办。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列为各地、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搬迁改造阶段性工作总结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要加强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搬迁改造任务的地方,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适时委托第叁方开展中期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附件:随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公司搬迁改造任务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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