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先生传媒

对于征求2025年全市社会救助拟调整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7
  • 信息来源:
  • 编辑:管理员
  • 审核: 罗皓月

根据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的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初步制定了全市拟调整的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2025年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建议

1.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随县617元/人·月,广水市628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750元/人·月。

2.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随县615元/人·月,广水市586元/人·月,曾都区、随州高新区713元/人·月。

3.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继续执行随县1190元/人·月,广水市1208元/人·月,曾都区、高新区1456元/人·月。

4.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继续执行随县1080元/人·月,广水市1040元/人·月,曾都区、高新区1255元/人·月。

5.孤儿养育标准:维持2024年标准,继续执行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16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560元/人·月。?

6.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应分别低于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1.5倍。

7.执行时间:拟调整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意见建议收集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意见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 24日(征求意见7天)前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单位:随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联系电话:0722-3590272

电子邮箱:497255308蔼辩辩.肠辞尘

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


2025年6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