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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开征求《随州市鼓励生育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27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杨文明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驳迟;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不断降低孕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我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随州市鼓励生育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

联系单位: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乐全兵

联系电话:0722—3596639

电子邮箱:1322878915蔼辩辩.肠辞尘

传??真:0722—3596638

联系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15号,邮编:441300

附:《随州市鼓励生育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随州市鼓励生育二十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对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2021〕26号)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濒迟;对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驳迟;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确保国家“叁孩”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我市人口生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营造良好婚育环境

(一)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积极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和生育文化宣传,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大学教育,鼓励高校把恋爱、婚姻、生育选择等课程纳入教育内容。倡导积极向上的婚俗,革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陋习,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二)搭建多元化交友婚恋服务平台。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婚恋交友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批青年婚恋观教育阵地,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搭建安全、可靠、高品质的线上、线下婚恋服务平台。

(叁)加快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完善青年发展促进政策,为青年在求学工作、婚恋生育、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以“全周期就业服务+全要素创业支持”优化就业创业生态,激发青年创业活力。完善体育、消费和社交等公共服务与设施,提升青年生活品位,吸引更多省内外青年人才来我市发展。加大农村青年就业培训、创业帮扶力度,以乡情为纽带引导外出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就业增收,助力农村大龄青年婚恋。

二、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四)降低群众生育医疗成本。扩大生育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将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上限统一上调至1000元。全面推行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的政策,实行生育津贴“即申即办”。对政策范围内生育二孩及以上,所生孩子户籍登记在我市的产妇,住院分娩经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20%的补助,总额不超过2000元。

(五)落实育儿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现阶段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全面落实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等政策。

(六)推进托育服务科学规划均衡布局。各地将托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高度重视社区托育服务场所和设施的配套建设,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2027年普惠托位占比逐步提升至60%以上。

(七)发展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精准供给,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狈”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完整社区建设,为婴幼儿提供“家门口”的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多样化服务,形成5-10分钟托育服务圈。大力发展托育一体化服务,鼓励公立幼儿园开设托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推动普惠托育纳入企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体系,用人单位开展普惠托育服务的有关支出,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工会经费可以适当补充。对家庭经济困难婴幼儿、孤残儿童等对象实行托育服务收费减免和资助。

(八)支持托育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强托育服务行业准入、人员资质、卫生保健等方面监管。鼓励高校和培训机构根据需求和自身能力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依托市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和托育工作指导中心,常态化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推动辖区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面向托育机构,开展订单签约、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各地对本辖区成功备案,建设托位数在50个以上,收托人数30人以上的托育机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和运营补贴。对在本辖区已备案的托育机构或者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入托的、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随州市户籍0-3周岁婴幼儿家庭,每月由婴幼儿户籍地给予不低于300元托育补贴。托育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大幅增加普通高中尤其是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努力缓解广大初中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中考焦虑”及其他教育压力。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采取民办公助等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7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

(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行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园)“长幼随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本地区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促进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共享,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持续巩固“双减”成果,统筹资源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

(十一)降低群众住房成本。各级政府将筹集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中较大面积房源优先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我市户籍生育二孩、叁孩家庭,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时落实购房奖励补助政策。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落实住房公积金适儿化提取政策,政策范围内生育多孩的家庭,可在多孩0-14周岁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0万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多子女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提取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二)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依托“随时就业”平台,畅通“妈妈岗”招聘求职信息搜集、发布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帮助需要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育儿妇女实现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育儿妇女,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一站式服务。支持跨境电商、广告设计、手工制作等吸纳灵活就业、居家创业等业态发展。加强对“妈妈岗”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育儿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对生育二孩、叁孩的职工,在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职员定级时优先考虑,每人限享受1次奖励政策。各级政府统筹优化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优先安排多孩困难家庭。

(十叁)完善婚育休假制度。政策内生育一孩、二孩、叁孩的妇女,产假分别延长至173天、188天、203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有10天育儿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婚假延长至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实行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营造生育友好工作环境。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行“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

叁、提高优生优育和儿童发展水平

(十四)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2027年前,随州市妇幼保健院达到叁级甲等标准,广水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十五)提升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和产前诊断能力建设,提升住院分娩、产后保健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孕产妇生育体验。到2027年,开展产科医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能够提供分娩镇痛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免费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筛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免费开展孕妇产前无创基因检测,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27年,新生儿遗传代性谢病、新生儿听力、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及产前筛查率保持在95%以上。

(十六)提升我市辅助生殖保障水平。提高辅助生殖服务能力,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建设,支持市中心医院建设高水平生殖医学与遗传中心。夫妻双方均为我市户籍居民且在我市定点医院进行人工授精辅助生育的,自付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元辅助生殖补助;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治疗的费用,自付部分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十七)加强生育力保护。将青春健康、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普及性安全与生殖健康知识。预防非意愿妊娠,加强早孕关爱服务,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依法强化流产药械广告及销售的管理,净化健康生育环境。

(十八)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重点支持一批省级产科、儿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十九)优化儿童健康服务。加强儿童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心理健康、近视、肥胖、意外死亡和伤残预防干预等专项健康行动,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残疾儿童的生活保障和心理健康关爱服务。

(二十)优化儿童成长空间。14周岁以下儿童优惠乘坐市内公交,免费游览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展览馆、博物馆。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型学校、医院、社区、公园、青少年宫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财政投入,确保本辖区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做好前瞻性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人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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