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5年7月3日
随州市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企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全面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推动民企在随州建功支点建设中大显身手、大展所长、做大做强,努力建设全省民营经济强市,力争到2027年,全市民营市场主体突破38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400亿元,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实施产业体系构建行动
(一)科学布局产业发展。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做大做强专汽+应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叁大千亿元产业。依托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四园)和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持续壮大产业集群。力争到2027年,新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公司特色产业集群2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3个。(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打造民营领军公司。加快培育民营总部经济,重点支持民企开展合作,实现强强联合。建立完善优质公司培育体系,实施公司转型升级提质行动,培育发展一批带动力强的区域领军公司、科技领军公司和链主型龙头公司。力争到2027年,产值过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的公司分别达到3家、4家、6家,入选湖北省民企100强3家以上、湖北省民企制造业100强4家以上、中国民企500强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叁)培育壮大根植公司。围绕专汽+应急、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叁大千亿元特色产业,按照“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分层分类建立培育库,精准帮扶服务,加速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大公司顶天立地、创新公司开天辟地、中小公司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支持民企实施“智改数转”、技改扩能,培育打造一批“深耕随州、敢闯敢拼、锐意创新”的“根植公司”。积极推进楚商回归、能人回乡,以“研发在外、制造先回”模式推动公司分步回归,引进和发展一批共生共荣、双向奔赴、根植随州的公司。力争到2027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达到60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司达到4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公司达到150家,“两业融合”试点公司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二、实施发展能级提升行动
(四)增强民企创新活力。支持民企牵头或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承担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市级科技项目。落实好全省新一轮传统产业万企万亿“智改数转”工程,对牵头获批组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备案(认定)的综合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25万元奖励。力争到2027年,全市高新技术公司总数突破500家,民企参与市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五)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融入全省“61020”全链条攻关体系,做深做实科创链供应平台,组织公司高校“双向走进”,完善政产学研金服用“北斗七星式”转化体系,积极申报综合型或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积极支持民企牵头或参与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和产业项目“揭榜挂帅”,对公司独立或牵头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揭榜制”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力争到2027年,全市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六)优化协同创新机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组建随州人才集团,组织开展科技人才服务民企活动,完善公聘民用、柔性引才等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依托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龙头公司与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基地,“订单式”靶向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用好长江随州产业投资基金,推行“科技创新贷”。强化财政投入引导,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力争民营经济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0%。(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公室、市金控集团、市国投集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叁、实施市场开放拓展行动
(七)优化民企市场准入环境。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推动民企与国企实现“平起平坐”。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支持政策,对适宜由中小公司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公司采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八)鼓励民企融入双向循环。支持民企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组织公司与大型商超和流通公司对接,积极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帮助公司“出口转内销”。开展外贸龙头育强行动,力争到2027年,新增年进出口30亿元规模公司3家,培育进出口亿元以上公司30家。开展“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行动,深化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强化海关础贰翱公司培育,实施海外仓“千仓万企”计划,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业态。力争到2027年,创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1个,省级公共海外仓2个,民营经济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外办、市工商联、随州海关、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九)建立民企产物推介平台。加快构建国企民企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活跃开放生态,引进汽车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共同组建专用汽车、农产物供应链平台,建设湖北交投随州智慧供应链产业园,力争专汽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达到40%。支持随州高新区创建湖北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加强与武汉阳逻港、新疆霍尔果斯、云南磨憨等口岸联动发展,探索与集装箱公司对接合作“铁水联运”,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四、实施权益保障护航行动
(十)推进司法保护便利化。开展“法治护企”活动,常态化提供对口法务顾问服务,帮助公司防范风险。创新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监督机制,积极探索行政纠纷矛盾化解新模式,深化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扎实推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机制,将司法活动对涉诉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以“强制执行+善意文明”为核心,分类施策解决执行难题,及时兑现公司胜诉权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公司“白名单”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执法“观察期”,推行“综合查一次”。升级扩容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实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监管成本最优、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二)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开展拖欠公司账款化解行动,依法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拖欠中小微公司账款,强化审计监督跟踪,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收集机制,聚焦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五、实施要素保障攻坚行动
(十叁)力促用地需求应保尽保。建立项目“用地清单制”常态化服务,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探索健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适宜的用地方式,拓展“土地超市”功能,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应,“以房招商”盘活低效用地、闲置厂房。到2027年,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率达到100%,闲置土地年处置率达到40%以上,新增土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占比60%左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四)推动金融服务应优尽优。开展“金融活水润民企”活动,建立金融支持重点民企白名单,大力推进“301”“政采贷”等信用贷款模式,力争每年新增小微公司“首贷户”500户以上,每年新增民企贷款80亿元以上。深化新型“政银担”合作,推广“见贷即保、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每年统筹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惠企财政贴息,支持“产供强链贷”“产业升级贷”“科技创新贷”“农业龙头贷”。实施培育上市后备公司“种子计划”,力争到2027年,新增上市公司2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行随州市分行、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随州分局、市金控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五)保障能源供给有需必供。落实“有电可用、电价不贵、服务更优”方案,引导公司用电“削峰填谷”,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满足外向型公司购买绿证、使用绿电需要。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进工商业分时电价改革,巩固提升“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改革成效,促进用能服务全流程智能便捷。(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随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六、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
(十六)叫响“随事好办”服务品牌。持续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积极参加全省试点,在随县、广水市、曾都区同步试点个人创业、公司员工入职2个“一件事”,在曾都区试点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开展局长“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活动,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落实首席服务员、帮办代办制度,做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加快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提高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全周期审批服务效率,升级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告知承诺、精准推送制度,推动“直达快享”“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七)用足减负政策“工具箱”。落实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零投资政策,用户不承担红线外接入费用。落实允许延期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下调竞买保证金、小微公司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等政策措施。支持公司实施“零增地”技改,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健全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及时更新收费目录清单。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力争每年降低各类成本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十八)塑造“亲清有为”政商关系。制定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行为清单,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公司制度,持续开展政企双月恳谈会活动,深化“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公司帮扶活动,构建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处理涉及经营主体的虚假和侵权信息,打击诋毁、贬损、丑化民企和公司家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营商办)、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对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精准帮扶,推动财政金融联动支持高质量发展“25条”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公司家精神,落实市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4”文件精神,在服务民营经济一线发现、识别和使用干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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