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先生传媒

索引号
011056632/2025-3367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7-04
发文字号
随政办发〔2025〕1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杨文明
审核
黄振忠
发布机构
随州兔子先生传媒
兔子先生传媒对于印发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7月4日

随州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方便群众和公司办事为导向,聚焦“堵点”“痛点”解决证明材料过多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推行办事过程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积极建设“无证明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全面梳理服务事项清单

系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各单位对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单位(含系统内二级单位)涉及证明材料的政务服务事项,细化事项颗粒、分解最小单元,按照大项、子项、办理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材料清单”报市数据局。(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7月中旬前)

系统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单位对照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梳理本单位涉及证明材料的中介服务事项,形成“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材料清单”报市发改委。(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中介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7月中旬前)

(二)全面梳理证明清单

全面梳理证明事项。市司法局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材料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材料清单”,对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证明事项清单以及需要各单位出具的证明事项完整清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按照“两免”(即:没有法定依据规定的直接取消,免提交证明;通过个人和公司告知承诺免提交证明)、“两验”(即:通过数据共享查验和部门核验方式取代证明)等要求,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证明事项,分模块、分子项进行全面清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规范公开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事项通过“叁定”(定事项、定规范、定清单)方式来明确事项名称、证明出具单位、数据来源,做到全市证明事项名称、数量、办理方式“叁个基本统一”,并统一规范电子证明、出具证明的格式。同时,对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前)

(叁)强化“无证明”技术支撑

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深化省、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支撑电子证照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调取使用。完善电子证照应用库,充实“无证明城市”各类服务事项需调取的电子证照,实现全市电子证照库与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依托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能力平台、城市数公基平台等,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深化电子证照、证明在各领域应用,同时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核验功能。(牵头单位:市数据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全力推进系统建设。建设“警民通 随时办”系统,作为随州“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并部署在政务外网环境;在公安内网搭建数据汇聚和分析平台,实现公安部及省厅相关证明数据的回流、政务事项办理人员信息的比对等功能,并积极拓展政务数据在基层社会治理和重点人员管控等场景的融合应用。同时,完成移动警务二类网建设,为公安内网数据的共享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通道,确保能够无缝衔接融入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产投集团,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强化存证安全保障。“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应部署数据库防篡改技术,整合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的安全特性,将电子存证核验全过程写入不可篡改数据库,确保证明过程可审计、核验链条可追溯、数据库运行效率高。(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产投集团,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9月底前)

(四)完善信用体系运用

积极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全面落实信用奖惩措施,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做到“应查必查”“应惩必惩”,形成诚信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行业监管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五)建立“无证明”长效机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明事项新增、取消或变更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程序作出调整,同时调整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确保证明事项实时更新。开展联合督查暗访,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走访、模拟办件等形式,对各部门“无证明城市”改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各部门再造流程、优化环节、精简材料相关举措完成情况、告知承诺情况进行督查,对保留清单外仍然向申请人索要证明的或应取消未取消的,严肃问责追责。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无证明城市”建设监督窗口,受理“无证明”办事工作诉求。(牵头单位:市营商办、市司法局、市数据局;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施步骤

(一)8月底前,全面梳理、清理证明事项,形成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

(二)9月底前,建设并上线“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全面开展工作人员培训。

(叁)10月底前,部分单位试运行“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根据运行情况进行持续优化。

(四)11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运用“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开展工作。

(五)12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叁、保障措施

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专班,统筹协调“无证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工作机制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数据局,负责“无证明城市”建设日常工作。要注重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要求,构建全市统一的身份认证授权体系,保障电子证照证明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保护持证主体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度滞后单位进行通报,促进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创建“无证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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