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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 发布日期:2025-08-01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罗皓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对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案例一:曾都区桃园小镇小区随州市天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收水费,侵害业主利益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及部门移交线索,曾都区市场监管局对随州市天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收水费开展立案调查。经询问当事人、商户及调取收费清单、供电供水凭证,核实2023年5月至2025年4月期间,该公司在代收桃园小镇商户电费时,超政府定价多收电费,代收住户水费时超标准多收水费。

处理结果:依据《价格法》《电力法》,曾都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8950.88元,罚款1895元。

案例二:曾都区文峰都市花园小区随州首立文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拒不退场

基本案情:文峰都市花园小区在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小区经业主大会同意,决定解聘该公司,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该公司以存在债务纠纷为由,拒绝退出该小区。

处理结果: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督办函》,要求该公司履行移交义务,限期退出小区物业服务。 经督办,该公司将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移交给小区业委会,并退出小区物业服务。

案例叁:广水市畔山林语小区武汉广源恒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基本案情:广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畔山林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武汉广源恒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消防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处理结果:广水市消防救援大队就武汉广源恒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为强化信用约束,广水市住建局对物业服务公司扣除信用分5分。

案例四:高新区旺城家园小区随州市炎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停公区用电

基本案情:高新区旺城家园小区,由随州市炎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该公司因未缴纳公共部位电费,造成小区电梯、二次供水停用,影响小区业主正常生活,业主反映强烈。

处理结果: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当日上午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并下达《告知书》要求立即缴纳电费,恢复小区公共用电,该公司以小区大部分业主未支付物业费为由,拒绝缴纳电费。经多方协调,该小区公共区域于当天晚上恢复供电。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叁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案例五:广水市天湖马德里小区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公共收益收支未按规定公示到位

基本案情:广水市住建局在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检查中,聘请第叁方会计公司审查天湖马德里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时发现,该小区公示了公共收益62538元,但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擅自开支了34073元的公共收益,涉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处理结果:依据第叁方会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核查报告,广水市住建局对武汉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所服务的天湖马德里小区项目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追回违规使用资金并要求物业公司单独建账且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

案例六:随县华源盛世小区随州市烈山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有关信息

基本案情:随县住建局在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害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华源盛世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服务标准未按要求公示。

处理结果:随县住建局责令物业服务公司限期公示,并对随州市烈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公示有关信息扣除信用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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