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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开征求《对于调整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8-01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 审核: 罗皓月

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省级统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湖北省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对于调整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若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

联系单位: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朱珍

联系电话:0722-7025196,13886857607

电子邮箱:397792636蔼辩辩.肠辞尘

传真:0722-7115577

联系地址:随州市汉东路195号,邮编:441300

附:《对于调整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于调整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统筹,现将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进行调整。

一、政策调整方案

将我市参保职工2000年1月1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保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

? ?政策调整后,各单位对已退休人员进行统计,并根据人社部门对退休人员工龄的认定情况,测算单位退休人员可视同缴费年限,对达到实际缴费和累计缴费年限的,由单位统一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表,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实认定后,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后,累计缴费年限超出现有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费用不予退费。

叁、工作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医疗保障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好退休职工的工龄核定工作。做好数据的清理,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平稳落地。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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